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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动员全市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践行人民满意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舟教工委201013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印发关于动员全市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践行人民  

满意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关于动员全市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践行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0630   

   

   

   

   

   

   

   

   

   

   

   

   

   

   

   

   

   

   

   

   

   

   

   

   

   

   

   

   

   

   

   

   

   

   

   

   

   

主题词:党建 网格化管理 实施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630 印发  

关于动员全市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工作践行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我市首创的新时期基层治理和基层服务的新模式。其主要内容是:在执政为民理念指导下,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为服务导向,以网格为管理服务单元,以多元参与为服务形式,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积极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要求,动员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市委组织实施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不断探索服务师生、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新形式,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两创一促”总战略和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的目标,以服务大局、服务师生、服务民生为根本,树立和强化大教育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自身优势,坚持在管理和服务上对内与对外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与以改善民生与深化管理为重点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活动,努力践行人民满意教育,为促进舟山社会和谐,推动舟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与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应结合自身的各项常规工作开展,有利于教育系统的重点工作推进,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的同时,促进教育自身的发展。  

2.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相结合。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目的是通过服务民生,赢得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支持,营建有利于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3.与推行学校精细化管理工作相结合。教育系统应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引入学校管理之中,改善和深化学校管理内容和方法,促进学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4.与促进社区培训工作相结合。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应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对社区居民的相关培训,开展渔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促进渔农民就业和再就业。  

三、工作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通过引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通过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提升教育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的能力,逐步构筑起学校、社会、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之网,建设为社会、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服务之网,营造宣传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的信息之网,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之网。  

四、工作内容  

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应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坚持发挥传统优势与开展机制创新相结合,着眼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拓展工作内容、提高工作实效。当前要着力推进建立“五个”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万名教师大家访”工作机制  

家访是加强社会、学校、家庭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也是教育工作者了解基层信息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使家访工作常态化,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常态化的“万名教师大家访”工作机制。  

一要保证家访数量。义务教育阶段,对本学校招生区域所属网格范围内的学生,每学年家访不少于二次,对非本学校招生区域所在网格范围内的学生,每学年家访不少于一次;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家访数量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家访数的二分之一。  

二要拓展家访内容。家访应向家长全面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各方面表现。同时,应根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开展家庭信息与基层动态信息的收集工作。  

三要抓好家访重点。重点抓好家访“五进门”:进贫困生家门,重点了解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落实扶贫助学的举措;进留守生家门,重点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结构,落实寄宿管理或跟踪教育的举措;进外来生家门,重点了解学生的生活环境,落实适应性教育举措;进学困生家门,重点了解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落实帮教提高举措;进心困生家门,重点了解学生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落实解决问题的举措。  

四要落实家访保障。各校应把家访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家访工作的领导、指导、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相 关任课 老师组成的团队与班主任责任制。要建立《访情日记》制度,每一位家访者必须记载好《访情日记》,记载的内容还应包括基层动态信息。每学年初学校要对家访工作专题研究,制订计划,学年末学校要对家访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家访质量。  

五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分类、处理。对于家访工作中了解到的信息,学校要落实专人,定期做好汇总、分类工作,并及时作出处理。属于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应通过校务公开、专题答复等形式向家长公布或反馈;属于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上报,由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处理反馈;属于基层动态信息的,应及时与社区、乡镇(街道)等网格化组织沟通反馈。  

(二)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学校精细化管理考核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学校应该充分借鉴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成功做法,将其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学校管理之中,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完善学校管理,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学校精细化管理考核机制。  

一要参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组建学校管理和服务网格(单元)。网格的组建按学校实际,从有利于学校工作出发,一般以班级为网格,也可以按年级段为网格。要明确每一个网格的管理和服务人员(网格队员),让学校的每一名教职工参与其中。  

二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等)牵头的网格团队的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班级(年级段)管理责任制。明确并落实每一名网格队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要借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方式,对网格内学生开展多元化、个性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通过家访、谈话等途径,广泛收集网格内每一名学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家庭信息)并建立档案,各网格队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网格内学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德育导师制,对学生进行管理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建立定期的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等)牵头的网格内管理和服务情况通报制度,研究和改进网格服务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四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化“我是党员我承诺”、“与责任奉献同行”、“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管理和服务中的模范带动作用。  

五要建立学校精细化管理考核制度。以网格为单元,以责任、过程、考核、反馈、纠正为工作过程,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学校全面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工作。  

(三)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人民满意学校”创建机制  

通过常态化的“人民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全社会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育惠民意识、教育服务意识,进而发挥教育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作用。  

一要建立全体家长民主评议学校办学行为制度,督促学校转变和改正不科学的办学行为,督促学校加强教师与家长的个体化、针对性的有效沟通,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教书育人意识与服务意识。  

二要加强舟山教育网站和学校网站建设,扩大教育服务信息覆盖面。在即时反映教育工作最新动态,快速传递教育信息的同时,要强化学校与网格、社区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及时收集、传递社会各界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建议、意见,接受群众对教育问题的反映和咨询,并从中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通过相应的途径予以解决。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重点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现行教育政策,教育改革动态和具体措施,教育阶段性成果与实际困难等方面的内容。  

三要建立业余督查员队伍,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督查,深化有偿家教问题的治理,推进“轻负优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四要在综治部门牵头协调下,会同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吸纳社区干部和家长代表成立护校队,组建校园110,创建平安校园,服务于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五要建立和完善问题学生预警机制,全面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预警信息监测系统,以思想有困惑、心理有障碍、行为有失范、家庭情况特殊学生中的突发性、损他性行为为监控重点,建立信息档案,跟进帮教机制,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六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升教育服务综合水平加强与《舟山日报》、《舟山晚报》、《教育信息报》等市内外各大媒体的联系,着重宣传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教育政策,解答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民生问题,重点围绕教育教学改革、招生、考试、升学、就业、贫困学生帮扶资助、教育收费、违规家教治理等群众关注的内容进行宣传,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提升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人民满意学校”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学校所在地社区各层次代表广泛参与评议,促进学校与家庭、社区的互动关系。  

(四)建立和深化常态化“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既是新课程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基层服务的资源,各学校要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符合实际地建立相关学生社团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组团式服务工作。  

一要组织学生开展以如何提高社区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社会调查活动,通过学生独特的视角和创新的思维,发现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炼和宣扬社区文明建设中成绩,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二要组织学生开展力所能及、寓教于乐的家庭服务、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提高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水平;通过慰问社区敬老院、送戏到社区、关心孤残同龄人等,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配合社区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社区、网格的中心工作,组织学生参与相关宣传、发动,提高居民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知晓率与影响面。  

(五)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培训进社区”工作机制  

教育培训是教育系统的优势所在,应该成为教育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建立和深化常态化的“培训进社区”工作机制。  

一要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各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对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相关问题培训,通过家长学校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协助学校做好后进生转化等工作。同时要通过家长学校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保证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要进一步做好服务于渔农民素质提升的就业培训。发挥职成校教育培训网络的作用,以开展对渔农民素质提升及就业培训等工作为重点服务内容,对广大渔农民群众提供有关学历教育、职业技能资格和相关工种(岗位)培训的信息与教育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加强与社区、企业的沟通和合作,组织开展渔农民需求的学历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促进渔农民就业和再就业。  

三是要主动参与社区相关培训工作。各学校要主动与学校所在社区、招生区域所在社区沟通,了解社区的相关培训需求,配合社区工作,积极为相关社区承担力所能及的培训任务,接受社区邀请,配合社区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责任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县(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承担起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各学校必须落实一名校级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开展。  

(二)人员保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现有人员情况,选择一名以上教职工专职负责本学校所在区域“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各高中段学校视可能安排。专职人员一般由一定年纪、继续从事正常教学工作有一定困难但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的人员担任,人员富余的学校尽可能多安排。专职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当好相关社区、网格与学校的联络员;二是收集学校通过家访等各种途径得到的各种基层动态信息向相关社区、网格反馈,收集相关社区、网格与学校相关信息向学校反馈;三是当好相关社区、网格、学校活动的协调员。专职人员关系暂挂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专职人员考核办法,按考核的不同档次享受相应数额的绩效工资。  

要发挥离退休教师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动员热心公益、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网格的管理和服务。教师服务中心和相关学校要通过宣传、引导、组织交流、积极分子评选等活动,提高离退休教师参与社区、网格管理和服务的参与面和参与质量。  

(三)经费保障。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既是教育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需要,也是营造教育发展的和谐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必须安排一定的经费,提供相应的设备条件,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激励保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人员予以推进。各学校要将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列入教职工的工作职责,列入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的内容,对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应予以相应的奖励。  

五、推进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是教育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新举措,应边试点、边完善、边推进,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前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至6月底)。成立组织机构,在征求不同层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并完善实施方案;召开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编印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宣传资料,由学校领导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基本工作方法。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79月)。市及县(区)教育局确定试点学校,各县(区)教育局、试点学校制订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施方案,试点学校确定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专职人员,落实专职的联系社区、网格,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专职人员考核办法。全市教育系统开始启动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推进提升(10月起)。实施开始后,教育行政部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试点学校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总结试点学校好的做法进行推广。试点半年后,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反思,适时召开现场会或工作推进会,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参与面,提升教育系统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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