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你们好!
学校决定十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0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召开,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共商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将搬至临城新校区,这是学校发展的新起点,是机遇,更是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科学、合理、建设性的建议是每位教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希望各位代表群策群力,共同谋划学校的新发展,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写出高质量的教代会提案。为此,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提案人、附议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代表们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反映教职工的共同呼声,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二、使用统一印制下发的提案表格,也可在学校网站上下载打印,提倡写集体提案,集体提案表中1位代表为提案人,2位以上(含2位)代表为附议人,并需亲自签名。请各位代表将纸质提案交校工会副主席孙永康老师处,同时请将文本材料发至zjzs_syk@126.com邮箱。
三、撰写提案需填写案名、案由及具体建议或措施,一事一案,表达准确。四、提案须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
事项并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五、提案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所有提案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初审、签字。一般性问题及个别意见、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将不再立案,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处室处理;被立案的提案将提交给校领导批示,并将在下一次职代会上给予表扬及奖励。
六、9月2日为提案表提交的截止日期,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不列入提案处理程序。
点此下载:舟山中学第十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舟山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