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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旗下讲话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首先应该了解国家宪法的地位和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

今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第5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借着这一契机,我们应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知道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哪些行为是宪法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宪法所禁止的,明白宪法不仅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从而增强宪法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自觉运用宪法的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时,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同学们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为将来服务祖国、社会和人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思想指导行动,学习在于运用,这就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

    第三,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宪法观念。这就要求我们青少年把所学的宪法知识,以各种形式向周围的群众宣传。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宪法的重要性,了解宪法的要求,共同遵守宪法,为建设和谐、美好的家园做出贡献。当前,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正气,成为了我国社会生活的主流。但与此同时,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有些人为了我追求享乐,不惜铤而走险,做出一些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要机智勇敢的与其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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