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女,1921年4月出生。定海城关镇人。1937年舟出中学毕业。1939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40年任中共定海县工委委员(宣传、妇委)。1943年10月任姚南左雁区委书记,1944年夏,任四明疗养院政治指导员,1945年任中共上虞县委秘书,同年10月北撤山东。1945年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司令部通讯科政治指导员,1946年任华野一纵队野战医院政治指导员,1947年任军卫生部后方医院组织干事.1949年7月南下任中共绍兴地委秘书科长。1951年任浙江省检察署人事科长,1952年任中共省级机关政法党委副书记。1952年冬任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委员•人事处长,1960年任浙江省医科大学科研处长.|1965年任浙江省科委科技情报处长。
洪阳同志年青时代,就投入了革命事业.参加了伟大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为民族解放和人民胜
利,所出了较大贡献,新中国建立后,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无私奉献一生.1993年批准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