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伟
陈伟。男。1969年7月出生。舟山定海人。1988年舟山中学高中毕业后考入华东政法学院。1992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3年开始从事反贪工作,现任舟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7年来。陈伟同志在反贪这一特殊的岗位上立足本职。尽心尽责。严格执法,无私奉献。实践着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表现出一名新时期反贪干警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为维护党的形象,惩治腐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98年以来与全局干警一起。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l起。最大案值近百万元。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19件。
反贪工作需要有广博的知识。他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提高法律功底。参加工作后不久。他就以高分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考取了华东政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2年6月毕业,被授予法律硕士学位。除了对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外。他还注意通过学习心理学、谋略学、会计学、管理学等有关知识。根据办案需要,他参加过部分财务会计本科自学考试。并顺利通过了《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两门课程。他结合自身实践。撰写了《转变观念、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依法独立办案的新路子》、《固定证据、堵死后路.防止翻供翻证》等论文。深受大家好评。
正因为陈伟的表率作用,舟山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们个个能做到公正廉洁、请吃不去、送礼拒收。使反贪局真正成了反腐倡廉的坚强堡垒。为此两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政法委授予“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荣誉称号。2000年又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陈伟本人二次荣立二等功。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侦查员。全省优秀反贪局长,2001年被评为舟山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