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洁
李洁。女。1949年10月出生。山西长治人,中共党员。1970年舟山中学毕业后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劳动锻炼。历任战士、文书、连队副指导员、指导员、营副教导员、团常委、副场长。1979年回舟山先任舟山市供销社会计。后任舟山市农资公司文秘科副科长,八十年代初调到市委组织部工作,1983年起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普陀区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1年调到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任职。先后任纪检监察一室、二室、办公厅,审理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为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李洁同志,是新中国同龄人。学生时代一直好学上进。去兵团当战士。刻苦努力,当兵团干部以身作则。进入机关以后,尤其是当领导干部以后。为人谦和、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秉公办案,得到群众和领导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