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光 明
张光明。男。1957年2月出生。河北盐山人。中共党员。1975年1月舟山中学高中毕业.当年去定海马岙镇插队劳动。1977年12月调到舟山市公安局工作。先后任科员、副科长。公安局党组成员。1985年7月调至普陀区公安分局工作。先后任副局长、局长。1990年调回市公安局。先后任副科长、科长、交警支队队长、局长助理兼交通支队支队长、副局长、副书记(正县处级)等职。
张光明同志自参加工作来。一直在公安战线工作,工作认真勤奋。为保一方平安.打击犯罪活动,治理交通秩序。无不尽力尽责。为发展舟山经济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