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祥 炎
林祥炎。男。1935年10月出生。浙江温岭人。1956年舟山中学毕业后考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1960年大学毕业分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工作,1961年调至新疆公安厅工作至1995年退休。曾任公安厅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法制处处长、授三级警监警衔。中国警察法学会理事,新疆法学会理事,中共党员。
林祥炎同志长期从事公安工作。在公安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协助领导指挥严打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建立健全公安法制机构,培训法制干部。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加强对劳教的审批工作的指导。开展公安复议应诉工作和机关内部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依法办案、依法管理等做了大量工作。并参与处理很多突发性事件。为保卫边疆、维护新疆的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