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切实落实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增进家校共育成效,纵深推进依法治教和以德育人工作,近日,舟山中学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新政落地。
一是正确解读,家校育人有“温度”。分层分类召开全体行政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年级段和班级会议,广泛宣传学习《规则》原文;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家长周末学堂》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在教师、家长、学生三类人群,家庭、学校两大教育阵地的广泛动员,争取在教育惩戒问题上互相信任、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明确学校教育重拾“戒尺”的育人目的和对正面激励的补充地位,严格区分惩戒与体罚的出发点与行为,恢复教师积极管理育人的尊严与温度,强化青少年学生对规则的敬畏之心。
二是明晰边界,教师行为有“尺度”。聚焦长期以来教育惩戒执行难存在的边界问题,对全体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明确惩戒实施六个范围,细化规范教师对违纪违规情节轻微、较重、严重三种程度可实施的十四项惩戒措施,严格设定七条红线。正面引导全体教师明晰惩戒执行场合和尺度、强化个别沟通,进一步树立依法执教的现代教育理念,增强以德育人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规范立“法”,学校执行有“制度”。针对学校“家法”的惩戒细则实施,各分管口子压实责任,陆续启动了《舟山中学学生奖惩条例》、《舟山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等各项条例的制订修订工作。其中《舟山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已进入面向教师、家委会的意见征求阶段,下一阶段将视具体条例适用范围拓宽意见征求范围、明确表决渠道,形成“法治舟中”四梁八柱,努力构建“学校法”立法规范,教育管理有法可依、执法有度、家校共育的积极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