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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学2017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舟山中学2017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章程

 

为使学校的艺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2017年招收音乐特长生,现将有关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声乐、器乐(长号或小号)2名。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生对象:2017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要求:声乐(限美声或民族唱法),长号和小号需持有业余八级或以上考级证书。

三、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64日前。舟山中学教务处报名。

(二)测试:

1.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专业总分100分):

1)主项:占总分90%

声乐:每人选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的音高要达到小字二组G及以上(如中音,低音最低要达到小字组F)。

长号、小号:演奏乐曲一首(最好是古典乐曲,难度不能低于八级曲目,不要演奏流行乐曲)。

2)加试副项:占总分10%,包括音乐基本功和素养测试、器乐、舞蹈、小品等。

2.考试时间和地点:616日14:00,浙江省舟山中学科技馆二楼音乐教室(定海临城街道定沈路285号)。

3.考试注意事项:

1)声乐曲目用伴奏带,制作成CD格式。

2)加试内容的乐器与道具,除钢琴外一律自带。

3)考试时携带中考准考证,并在考前填写报名登记表。

4.专业通过: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专业通过人数不超过4名。

四、录取

考生通过2017年舟山中学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且中考成绩总分2达到530分及以上,市教育局根据音乐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分数相同,按中考成绩总分2从高到低录取;如中考成绩总分2再相同,按中考语数英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中考语数英总分再相同,按中考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特长生招生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600333,学校监督举报电话:2262223

 

 

                                                          舟山中学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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