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学2015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章程
为使学校的艺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2015年招收音乐特长生,现将有关细则公布如下:
一、 成立音乐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汪尧坤
副组长:任闻斌 冯钰洹
领导组职责:
1.高度重视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计划的完成。
2.根据舟山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研究、决策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向招生测试组布置工作,确保学校按程序规范做好特长生资格测试和认定。
4.对音乐特长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5.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音乐特长生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下设招生测试组。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小号1名。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2015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考生需持有小号业余八级或以上考级证书。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时间:6月4日前。地点:舟山中学新城校区科技馆音乐教室(临城定沈路285号)。电话:2686228, 2686227。
(二)测试
1.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专业总分100分):
(1)演奏古典乐曲一首,难度不能低于八级曲目;分值占80%
(2)完整演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分值占5%
(3)视奏指定乐段;分值占10%
(4)演奏指定调式的音阶、琵音;分值占5%
2. 考试时间和地点:6月16日下午2:00,舟山中学新城校区科技馆音乐教室。
3.考试注意事项:考试时请携带中考准考证,并在考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录取
考生中考成绩总分2到达520分及以上,音乐专业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市教育局根据“专业分+中考成绩”折算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总分和专业分数均相同,按语数英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舟山中学
2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