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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网络文化协会上午成立,舟中教育网作为首批单位会员加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9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2008年12月29日上午,舟山市网络文化协会正式成立,我校网站作为首批会员单位加入,以下为舟山网讯内容并附《舟山市文明办网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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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网讯
 为团结、规范全市互联网行业,促进我市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舟山市网络文化协会今天上午在定海成立,协会聘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建国担任名誉会长。

  舟山市网络文化协会是由舟山市范围内从事互联网行业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其他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舟山市网络新闻监督管理中心、舟山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等首批60家单位已经入会。

  上午,协会选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颜兆祥为会长,市委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周永章、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金涛、舟山日报社副总编石焕斌、电信公司增值中心经理方核和三合商务负责人周晓萍为副会长,市网宣办副主任徐海平和舟山网主任林上军分别当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据了解,全市现有网站约200家,互联网注册用户超过60万人,为反映民生民意、政府与网民互动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的成立,将有利于弘扬舟山海洋特色的网络文化和打造舟山网络文化品牌,营造健康文明网络环境,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以及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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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舟山市文明办网自律公约》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和繁荣我市网络宣传事业,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向全市互联网业界提出文明办网自律公约: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明办网。大力弘扬体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弘扬舟山的海岛文化,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传播先进文化的讯息,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严格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网站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伤害民族关系和宗教信仰和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信息。

  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不在网站论坛、社区、新闻跟贴、聊天室、博客等栏目或板块中发表、转载或链接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不登载不健康和虚假广告,不开设不健康声讯服务。主动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文明上网,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四、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民个人稳私权,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弘扬“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的职业精神。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

  六、加强自我约束和内部管理。自觉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强化监督、惩处机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主动欢迎社会监管。

  七、尊重网站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任何侵权、盗版行为。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坚决抵制网站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强业界之间以及业界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签约成员和谐相处、相互监督、互助共进。签约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时,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以协商方式进行解决。

  九、本公约自即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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