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精神,高中课程内容要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的基础,学生学业成绩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与理解。学生获得学科的知识信息,理解其中包含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用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技能与方法。学生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对以后的学习起到有益的技能与方法,是一种内化在学习行动中的“实践知识”,这种知识不同于学科的显性信息,是一种隐性的程序性知识。(1)信息收集与处理的技能与方法:听课的技能、观察的技能、记录的技能、提问的技能、阅读的技能等(2)分析和推理的技能与方法:寻找合理证据的技能、辨别事物异同的技能、对学习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概括归纳的技能、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假设验证假设的技能。(3)实际操作的技能与方法:动手制作和使用工具的技能、保护和维护工具的技能、实施准确测量与实验设计等技能方法。(4)传达与交流技能与方法:能够合理运用各种方式,向他人有效地传达和交流学习所得的技能与方法。
(三)情感态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养成的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健康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态度。比如:追求知识、爱好知识的求知态度,既能独立思考,又能虚心听取他人意见的开放心智。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和证据,只问是非,不计利益得失的科学精神等等。
二、建立学生学习档案
学生学习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搜集与处理的技能和方法(听课、观察、记录、提问、阅读)、分析和推理的技能和方法(寻找合理的证据、辨别事物异同、分类整理、根据归纳、提出假设与验证等)、传达交流的技能与方法(问题表述、学习成果交流等)、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思考与虚心学习的健康心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等。
学生学习档案,不记学分。学习档案要作为学生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和同伴评价的呈现方式。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真实描述、反映自己的学习过程,与同伴相互交流。在自我反思和同伴交流中,提高自己的学习内容,促进自我学习的质量。
三、模块学习学分的确认
设立“学习课时”、“平时学习”、“模块考核”项目,实行综合考核。
1、学习课时(占5%)。该项目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通过听课记录检查,按模块学习课时全程参加学习者记满分,未满分者按相应的比例折合。若参加学习课时不满规定课时的1/5者,学习课时考核记零分。若在模块学习前提出免于参加课时学习的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免于参加授课学习,该项记满分。
2、学科的情感与态度(占10%)。该项主要包括指向学习模块的积极体验和学习过程中态度。本项的50%由教师指导学生自评,50%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观察和平时学习观察给定。
3、完成书面作业(占10%)。在模块学习的过程中,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的次数和解答的质量要求。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4、实验操作与实践活动(占10%)。实验操作包括动手制作和使用工具仪器,保管和维护工具仪器,实施精确测量与实验设计等技能与方法。实践活动,指模块学习过程中,开展的系列实践活动,既要考虑活动的参与性,又要考虑活动过程中的体验和收获。由学生自己提供报告,进行自评,最后由教师给予确定。
5、平时测试(占15%)。指模块学习中,根据需要举行的阶段性知识与理解的测试。可以是纸笔试,也可以是口语试或操作试等其它形式。分数的确定,可以是所有阶段测试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各次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
6、模块总测试成绩(50%)。模块学习结束,举行的全面、系统的知识与理解的总测试,是学生学习模块的的全面、系统的学习水平考核。教师在复习的基础上,认真命好测试题,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
7、奖励(最多10%)。对学生应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取得的效果予以奖励。可以是相应的制作产品、论文、报告等,也可以是参加相应的学科竞赛获奖。
学生每一模块学习七项总分达60(55)—74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含)以上为优秀。总分合格者,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总分不合格者,必修模块,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补考,也可以自愿申请重修该模块;选修模块,参照必修模块方法执行,也可申请以其它模块学习的学分转换替代。
学 生 学 习 模 块 登 分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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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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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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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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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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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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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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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得 分 |
科任教师(签章):
班 主 任(签章):
教 务 处(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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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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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态度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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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面 作 业(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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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与实践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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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时 测 试(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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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块 测 试(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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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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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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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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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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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